11月12日,益阳市工商局资阳分局汽车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对辖区某豆浆加工店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店墙壁上张贴着一则店堂广告,宣称喝豆浆可防治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脑中风等多种疾病。经查实,个体经营户付某为介绍、推销本店自制的石磨豆浆,自行编造并委托他人印制写着上述子虚乌有内容的广告,张贴在店堂内,以吸引更多顾客消费。
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付某直接使用医疗用语,将自制的豆浆宣称具有防治糖尿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作用,夸大食品功效,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其行为涉嫌违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该分局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店家拆除违法广告,并予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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